青岛市气象局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公告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0-04-21 07:38
青岛市气象局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公告
为了加强全市防雷安全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做好防雷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青岛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17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依照规定雷电防御装置使用单位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完成检测工作。
二、防雷装置检测应由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的检测机构开展,其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应由取得甲级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承担。
三、在检测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雷电防御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合格。
四、凡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导致雷电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公告青岛市气象局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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